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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双汇食品有限公司废旧物资招标公告

发布者:双汇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24-07-15 18:04:15 分享:

一、招标标的:需报废物资

报名时间:2024年07月15日-2024年07月17日

招标日期:另行通知

二、招标地点:沈阳双汇食品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招标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详细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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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物资说明及部分相关说明:

1. 参加招标的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工商营业执照和保证金等相关有效证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如不是公司法人代表,必须携带公司法人出具的招标委托书(单位签字盖章有效)及法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客户要具备一定的废旧物资处理能力,要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有足够清运该标的废旧物资的车辆、场地;

3.报废设备由客户拆解,拆解费用由客户承担;

4、采取两次报价,第一次报价不能低于标的价,第一次报价最高价为第二次报价的标的价,第二次报价等于或高于第一次的最高价,第二次报价最高价为中标价格。若第一次报价出现只有一人报价,经现场评委同意转为议标。对不能来招投标现场的客户,可实行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报价。(招标结束后,未中标者,保证金退还)

5.中标人弃标后不准参加双汇集团的废旧物资招标活动;

6.根据招标公告交纳足额竞标保证金,招标时只能按所交保证金项目进行投标;招标时严格遵守会场秩序,不得有恶意中标、串标、弄虚作假、弃标行为,如有以上行为者一律扣除投标保证金;

六、中标要求

1、合同签订:中标客户必须在公司通知五日内签订买卖合同,否则视为弃标;中标人弃标后,招标方有权扣除交纳的保证金并按中标价议标或重新招标。

2.报废资产参加招投标客户一个证、照只能由一名代表参加现场招标,如是单位法人代表且不能到场的,到场人员须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红章的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3.弃标客户不能参加其所弃标物资招标,但可以允许招标其它类物资;

七、望有意投标者到沈阳双汇行政部咨询相关事宜。

联系地址:沈北新区蒲河路170号沈阳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勇                                    

联系电话:024-67917640 151040222583

沈阳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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